招标采购相关金额划定

发布者:庞宝鑫发布时间:2018-01-15浏览次数:457

仪器设备类采购相关数字

序号

金额数字

涉及事项

备注

1

8000

单价超过8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须经国资处可行性论证后方可采购。


2

2万元

单价或总量达2万元以上须与供应商签署合同。


3

10万元

110万元以上需填写论证报告;

210万元以上、学校招标限额以下的设备由国资处按分散采购管理规定实施采购。


4

20万元

120万元为非科研设备的招标采购限额;

2、分散采购管理办法规定,20万元以上的采购需供应商抵达谈判现场。


5

30万元

130万元为科研设备的招标采购限额;

230万元以上的论证报告需报分管董事长审批;

330万元以上的软件采购需由国资处组织专家组进行可行性论证;

430-50万元科研仪器设备原厂维修保养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由招标办审批,其他单一来源采购由评审会审批。


6

50万元

15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需由国资处组织专家组进行可行性论证;

250-100万元的科研仪器设备原厂维修保养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由评审会审批;

3、除上一条外,50万元以上的单一来源采购由学校招标和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7

100万元

110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属于政府采购,由招标代理公司组织;

2100万元以上进口设备采购需报财政部进行进口备案或审批;

3100万元以上由原厂提供的维修保养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报招标和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8

200万元

200万元以上必须公开招标;如需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需报财政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