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重秘〔2023〕463号)要求,现将公司拟参与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材料请至院科研办公室B125查看。
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5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推荐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院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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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0日